关于近期疫情防控的安全要求
致公司全体员工:
鉴于近期全国多地出现突发性疫情病例,且本次疫情仍在不断传播.根据浙江省7月30日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要求,结合海宁市疫情防控政策,现对工厂疫情防控作如下要求:
一、工厂管控
1. 工厂范围内建议大家做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2. 所有人员进入厂区需要测体温,査验双码(行程轨迹码和健康码)。如行程轨迹码14天内有*号城市.需在首次进入工厂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在工厂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和其他人员的接触。
二、差旅及外来人员
1. 尽可能减少或推迟出发、经停或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差旅、探亲访友和旅游出行。确需出行的,由部门提交申请,经部门第一负责人、安全保障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出行。
2.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回公司需要至少提前一天报备安全保障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到达后根据当地政策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需要凭解除隔离证明进入工厂,且在厂区范围内全程佩戴口罩。
3. 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返回公司时,如果行程轨迹码中有带*号的城市或者返回地已经出现本土阳性病例.但是未划定风险等级(以市为单位.例如某市某区有确诊病例.即从该市回来的人员),均需要提供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并纳入社区管理。
4. 南京市到达人员需要在来访海宁的第3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
三、供应商管理
1. 供应商送货车辆装车前/承运商提货车辆出发前,需确认司机/随行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轨迹码,行程码如有带*号的.必须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则禁止进入工厂。
2. 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出发的车辆和人员(无论供应商/承运商)禁止进入厂区送提货。
3. 所有进厂供应商需要在工厂范围内全程佩戴口罩,且配合保安做好相关检查核验及登记。
四、住宿人员管理
1. 住宿人员,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来访。
2. 同住非本厂职工的,要求14天行程,健康码均为绿色,同时完成疫苗接种。由住宿人员前往宿管处进行登记备案。
3. 同住人员有出省情况的,需要提前72小时至宿管处报备,返回前24小时需报备至宿管处,进行返回地风险情况确认。
以上通知自即日起生效,并且会根据疫情政策适时更新调整,请大家及时关注。
行程轨迹及风险地区请详见注国务院微信小程序